“从去年5月到今年3月,共查获持伪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单位工作证明等虚假资料以异地购房、装修住房等为由意图套取住房公积金等事件82起,涉及套取金额高达423万元。”这是记者1日从海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采访时了解到的。
据介绍,去年8月,海南省直公积金局在受理提取公积金申请资料时,发现某公司3名职工均以在广州“异地购房”为由拟提取其名下的公积金共17.7万元。其中2名职工所购的商品房在同一小区,且配偶工作单位也都在广州市。受理人员仔细审查其提交的结婚证,发现相片是利用身份证相片通过电脑合成的,因此怀疑其结婚证等提取材料的真实性。之后又陆续受理了20多宗异地购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资料,情况雷同。该局当即停办了这些业务,并立即着手进行调查。
该局经分析梳理后发现,套取公积金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职工自行伪造租房或装修住房发票等资料套取;二是个别中介向职工提供伪造的异地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资料,帮助职工违法提取其本人公积金,并按提取金额的10%~15%收取代办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