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介绍

院/系简介

    海南师范大学是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首批批准设立的华文教育基地。同时也是中国国家汉办批准设立的东南亚汉语推广师资培训基地、中国国家汉办指定的“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者接受院校、教育部首批指定招收外国留学生院校、教育部指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院校。我校还是汉语水平考试(HSK)考试考点。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是海南师范大学下属的二级学院,负责外国留学生的招生、教学及日常管理和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学院下设办公室、项目开发部、教学部三个管理部门。1988年5月学校成立对外汉语教学中心,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因此我院是海南省高校中最早开展对外汉语教学的单位。1993年3月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我校为第一批具有条件招收外国留学生的高等院校。2008年7月对外汉语教学中心更名为国际文化交流学院。2008至2009年间,我校加大投入经费力度,改造了我院办公室地点,留学生公寓楼、留学生教学楼等硬件建设,办学条件明显提高。

    2009年4月东南亚汉语推广师资培训基地成立以来,我院作为基地项目实施的主体,主要负责组织和实施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下达的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培训任务和孔子学院奖学金留学生教育任务。学院紧紧抓住这一发展机遇,多种形式办学,在创新中求发展,为推进我校国际化教育进程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开创了我校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和留学生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留学生教育

    招生班级:

    对外汉语教育招短期班和长期班,长期班设有初级班、中级班和高级班。

    课程设置:

    对外汉语教学采用北京语言大学的最新教材,开设汉语听力、会话、阅读、作文、中国文化等课程,还进行汉语水平考试(HSK)辅导.

    特色教学:

    教学以小教室的形式进行;用目的语教学,精讲多练,注重语言能力的训练,教学气氛活跃,师生互动;教学由浅入深;听说读写,从简到繁、循序渐进、逐步提高;为留学生学习汉语和参加HSK提供各种服务;让学生写一手漂亮的汉字,说一口流利的汉语;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考察民族习俗、参观中外企业、岛内岛外修学旅游等活动。

    组织中国大学生中外文化交流志愿者小组,在每周二下午针对性地为留学生进行义务的“一对一”汉语辅导,开展学习书法、舞蹈、音乐、武术等活动。

    20多年来,学院注重抓好教学质量和办学特色,广泛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办学,在中国自然环境最美的地方,创建了海南最好的对外汉语教育模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国留学生来我校学习,先后接受了来自印度尼西亚、泰国、日本、韩国、哈萨克斯坦等二十多个国家约两千多名留学生来我院学习汉语。

    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我院长期以来积极配合海南省外事侨务厅开展世界海南青少年文化科技冬(夏)令营活动,给世界海南青少年讲授对外汉语、介绍中国文化、使他们了解海南的风土人情,我们用汉语在海南师范大学和世界海南青少年之间搭建友谊桥梁。

    近几年,积极承办国家汉办对外汉语国际推广项目,为印尼、菲律宾、柬埔寨、泰国等国家培养华文教师,派遣对外汉语教师和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到国外任教,推广汉语,传播中华文化。2002至2006年,受国务院侨办委派,我院3名教师分别到菲律宾、柬埔寨任教,培训华文教师。

    2005年起,成功地承办了两届“印尼中学华文教师培训班”,共有38名印尼中学华文教师前来接受培训。

    2006年至2009年,受国家汉办的委托从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校研究生中选拔了共191名“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和3名领队老师赴东南亚国家任教汉语。其中泰国108名,菲律宾52名,印度尼西亚34名。这项工作成为学院的重点工作之一,今后每年还会选派更多的志愿者去国外进行汉语教学和推广工作。汉语推广事业使海南师范大学走向世界。

    在海南师范大学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院积极开展对外汉语教学,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支持周边国家华文教育,现已和日本东京福祉大学、泰国海南会馆、泰国育民学校、印尼培民学校等20个海外院校和华人团体建立了合作关系;2007年9月与印度尼西亚雅加达汉语教学中心签约共建孔子学院,这是中国在印度尼西亚建立的第一所孔子学院,也是海南省高等学校在境外建立的第一所孔子学院。

毕业生列表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工作经验
  • 专业
  • 应聘职位
  • 薪水起步值
  • 更新日期
  • 大学生就业互动平台版权所有 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您对大学生就业互动平台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系
  • 免责申明:大学生就业互动平台信息均由求职、招聘者自由发布,大学生就业互动平台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 大学生就业互动平台温馨提示:招聘单位无权收取任何费用,请求职者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按照相关劳动法规保护自身权益。警惕虚假招聘,避免上当受骗。
  • 法律顾问:李维维 客户热线: 400-686-3721 琼ICP备14002049号-1 海南阳光海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